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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桂教师范〔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小组考核, 现将广西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及面试鉴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4月22日~4月24日。详见附件。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院教学办。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学办,邮政编码:541004,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1015)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及面试鉴定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