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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领导班子、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职责分工情况
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情况
曾振华 党委书记
负责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行政、分工会、党建、教职工思想政治、离退休人员管理 工作、统战工作。
温桂清 院长
负责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财务管理。
汤明旭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负责学院学生工作、纪委全面工作。分管宣传思想文化、学生党建、共青团工作、校友工作。
宿程远 副院长
负责学院科研、实验室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陈展图 副院长
负责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外事工作。
赵晶瑾 副院长
负责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学科建设工作。
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分工情况
1、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委员6名:
曾振华 汤明旭 宿程远 陈展图 贾艳红(女) 高澍(女)
曾振华(党委书记兼保密委员),联系行政教辅教工党支部 ;
汤明旭(党委副书记兼纪检委员),联系环境科学本科生党支部;
宿程远(青年委员),联系研究生党支部;
陈展图(宣传委员),联系地理(地信)本科生党支部;
高 澍(组织委员),联系环境工程本科生党支部;
贾艳红(保卫委员),联系地理(地信)教工党支部。
2、环境与资源学院纪委委员5名:
汤明旭 练琪(女) 周振明 蒋瑜(女) 陈艺中
汤明旭(纪委书记,全面监督);
练 琪(办公经费监督);
周振明(固定资产监督);
蒋 瑜(师德师风监督与信访);
陈艺中(廉政教育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