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师政教学〔2019〕78号)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审核,李婉玲等24名同学符合转专业相关管理规定,学院拟同意其转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4日~4月16日。在公示期内,若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的,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报学院教学办备案。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院教学办。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学办,邮政编码:541004,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1015)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