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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于2023年4月10-11日开展了调剂复试工作,现将复试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4月14日。在公示期间,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5162。
附件1: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成绩公示(调剂).pdf
附件2: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资源与环境专业复试成绩公示(调剂).pdf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