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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将李红梅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红梅,女,本科在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大里镇六厚村人,1999年4月14日出生,现就读于广西师范大学。该同志于2017年9月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4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吴团刚、黄莉娜。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19年10月21日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人选。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实事求是地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个人反映问题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和反馈相关事项。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0219
电子邮箱:13714435@qq.com
信箱地址:育才校区理二楼三楼楼口处
邮 编:541006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