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大类招生专业拟分流学生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1-08-19浏览:447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师政教学﹝2017﹞118号)要求,我院2020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共85名学生符合分流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小组讨论,现将其专业分流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3)。公示期从2021年8月19日起,至8月23日止。

       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学办。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邮政编码:541004,联系人:杨老师,举报电话:17776281204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1: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第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xlsx


附件2: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拟分流到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名单..xlsx

附件3: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拟分流到环境工程专业的学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