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018】 14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 9号)和《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环境与资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拟定复试分数线,制订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复试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公开咨询及申诉办法和联系方式,受理考生申诉,新生入校时监督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
通过国家B区分数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及复试分数线公告》中调剂条件要求的、并接收到我校经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所发出的复试通知信息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时到校参加复试,对未能按时到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报到程序:
1.报到时间、地点:3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13室。
2.缴纳复试费:18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另加收50元/科·生(共两科)。
3. 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要提交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应届本科生提交学生证及其复印件(或提供所在单位的学籍/在读证明)
(2)准考证复印件(核查原件);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相片1张(黑白或彩色免冠照,贴体检表用)。
(5)2014年12月后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4. 发放材料:
(1)调档函
(2)双少定向协议书(针对双少生)
(3)复试安排
(4)报到须知
(5)体检表及《2018年研究生复试体检须知》
5. 报到结束后,可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详细安排可在报到时领取体检须知)
有一个月以内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可不进行我校的复试体检(须出示报告)
(二)笔试(实验)
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地理)专业——
1.笔试:《自然地理学》,参考书《自然地理学》伍光和,第四版
2.翻译一段英文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1.笔试:翻译一段英文
2.实验操作:环境监测实验
2.笔试(实验)时间地点——
(1)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地理)专业:
3月31日上午8:00-9:00 雁山校区文2区215室(荟文楼前楼)笔试
(2)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3月31日上午8:00-8:30 英语翻译 雁山校区环境楼3楼308室(音乐学院对面)
3月31日上午8:35-9:20 实验操作 雁山校区环境楼2楼215室(音乐学院对面)
(3)同等学力加试 3月31日上午9:40--10:40 起文楼521室(前楼)
考试内容:中国地理
人文地理
-
时间地点——
(一)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地理)专业:
3月31日上午9:10 雁山校区文2区215室候考,216室面试(荟文楼前楼)
(二)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3月31日上午9:30 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13会议室
1.每位考生时间一般控制在10-15分钟,其中面试自我介绍3分钟左右。
2.每个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同时每个复试小组安专人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做现场记录。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均按统一标准进行。
4.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
①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④人文素养,包括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综合考核要求
1.我院将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各专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农村师资生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如下: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 ----------------×50 + --------------------×50
初试满分 复试满分(100分)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可在报到时可当面咨询。
六、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