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工作职责

时间:2017-03-29浏览:1575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定。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四、抓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协助校党委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七、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八、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计生、档案、保密、治安保卫、离退休人员和信息等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